跳到正文
正想思
返回

学诚状况核实并论教法

学诚状况核实并论教法

(20221105初辑,20250828分享)

〔一〕

【原极乐寺尼甲】

10月25日给北京市长信箱(北京市信访办)(http://xfb.beijing.gov.cn/gzcy/rmjyzj/)网站平台提交留言询问:“1.《关于对举报学诚和北京龙泉寺有关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国家宗教事务局)》(政事儿2018-08-23)(https://mp.weixin.qq.com/s/PYVOkH4V_ecsXnSEOmJkdQ)所说四条调查结果的处理措施的落实、进展情况怎样?2.传闻学诚前几年(2019~2021年)常住福建省福清市崇恩禅寺,可自由通讯、会客,是否确实如此?学诚现在常住哪里?”

10月28日得到回复:“经核查,学诚已于2018年8月24日被免去海淀区龙泉寺住持职务,且不属于北京市认定备案的教职人员,目前不在海淀区龙泉寺,我市不掌握其有关情况。因此您提出的信访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建议请您向国家信访局或者国家宗教事务局咨询。”

【贤佳】

北京市长信箱回复说:“学诚已于2018年8月24日被免去海淀区龙泉寺住持职务。”我刚才在国家宗教事务局网站“宗教活动场所基本信息”查询平台(https://www.sara.gov.cn/zjhdcsjbxx/index.jhtml)检索“龙泉寺”,确认北京海淀区龙泉寺负责人是空缺的。

《学诚被免去北京龙泉寺住持职务》(北京青年报2018-08-30)说:“8月24日,北京市佛教协会召开七届四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听取了《北京市佛教协会七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传达了《中国佛教协会九届三次理事会会议决议》、北京市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工作部署会等会议精神,宣读了国家宗教局《关于对举报学诚和北京龙泉寺有关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按照《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的有关规定,免去学诚北京市海淀区龙泉寺住持(方丈)职务。”(https://m.sohu.com/a/250895114\_148781)

由此可知,《关于对举报学诚和北京龙泉寺有关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所说“举报材料中反映学诚发送骚扰信息问题,经查属实,涉嫌违反佛教戒律,已责成中国佛教协会按照佛教教义教规和《中国佛教协会章程》严肃处理”,落实的是按《中国佛教协会章程》撤销寺院住持职务。按照佛教教义教规,学诚“发送骚扰信息”,犯比丘戒僧残罪(次重罪)中的“与女人粗语戒”和“向女叹身索供戒”,且有覆藏(直到现在还没有明确认罪发露),如果就此落实“严肃处理”,应由比丘僧团对其作“别住羯磨”,行“三十五事折伏法”。

【原极乐寺尼甲】

向*网站平台提交留言询问学诚的状况,提交成功,等待回复。

〔二〕

【居士乙】

(20221019)《〈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幽赞〉消文53(贤z 贤j 贤J)》(闻慧消文社2022-09-05)

https://mp.weixin.qq.com/s/gXLSZjrxkS8XPrbJXlQGbw

(摘录){〖原文〗缘起经说。外道异生诸行。皆以四愚为缘。内法异生若放逸者福不动行。三愚为缘。不放逸者所有诸行。我不说以无明为缘。……

〖消文〗《缘起经》说,外道众生的诸行都是以身、口、意、无明等四愚为缘。修行佛法的凡夫有情以身、口、意三愚为缘,如果修行放逸,所造的福业就无法影响各种因缘造作。如果修行不放逸,就可以影响因缘造作。不管如何,我不说修行人以无明为缘。}

这几位应该是龙泉寺的法师,错释了经论,反复提议修改,并拿出原文,始终对错误的地方不作修改,请法师明鉴。

我给“闻慧消文社”微信公众号发的私信:

找到原文了,《分别缘起初胜法门经》,“四愚”就是经中说的“四无明”:“复言:‘世尊!云何无明转异殊胜?’世尊告曰:‘略有四种转异无明。何等为四?一者随眠转异无明,二者缠缚转异无明,三者相应转异无明,四者不共转异无明。’复言:‘世尊!谁有何等转异无明,而说无明为缘生行?’世尊告曰:‘外法异生非理作意所引四种转异无明,由此为缘,生福、非福及不动行。如是所说外法异生所有福行及不动行相应善心,一切皆是非理作意所引等流。内法异生若放逸者,彼除一种“不共无明”,所余无明引发放逸为缘生行。内法异生若不放逸勤修学者及圣有学,三种无明引发妄念为非福缘,然此“非福”不能为缘招三恶趣,故此“非福”,我不说为无明缘行。’”

【贤佳】

很好的纠错!

【居士乙】

错的地方特别多,也特别离谱。请法师再来看一句: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幽赞〉消文63(贤z 法y 贤J)》(闻慧消文社2022-10-05)

https://mp.weixin.qq.com/s/CNCl5DQpR389_ZSl_Djn1g

(摘录){在凡夫位,眼和耳不需要直接接触外境即能取到它的所缘境。}

末学给他们提出了修改意见,他们看见了,却死活不愿修改。我评论了几句,他们就直接关闭了评论功能。我也是没办法。

【贤佳】

明知有错,坚持不改,强硬掩护,“面子”胜过自他慧命,这与掩护学诚丑闻一体同风,非常可悲!所谓“闻慧”,“闻名”而已,实非有慧。

(20221031)我十一天前将我们的交流内容发给贤J法师,请他看有什么偏差问题,两天后转发给龙泉寺体系的三位上座法师,到现在都没有回应,那网文也没有删改,很可悲!

〔三〕

【居士丙(“正想思”网站管理员)】

(20221102)收到邮件,“正想思”网站服务器直接被封了。

【贤佳】

破邪不易,随缘随力吧。

〔四〕

【居士丁】

(20221102)“正想思”网站怎么打不开?会不会封了呀?写那么多,真心不容易,别搞没了,我还要看哦!

【贤佳】

网站前几天被人投诉文章,今天彻底封了。

【居士丁】

真是气到我了!很多正能量反藏密的文章被清除,任由喇嘛上师胡乱吹牛、误导众生。

【贤佳】

喇嘛上师的网站也封了不少吧?玉石俱焚,在所难免。“正想思”网站能存活这么久,我已很欣慰。

【居士丁】

我不欣慰,好好的弘法网站被封,诈骗滥文举报多次不封。我感觉他们举报应该是很有经验,可能是抱团举报,不然不会查封那么快。相对而言,我们正信佛子光明磊落,没有他们那么讲究套路。我们单枪匹马举报,网警有时候忙不过来,就放一边了。

【贤佳】

暂时的曲折,三宝常住,佛菩萨悉知悉见。“人间正道是沧桑,风物长宜放眼量。”

〔五〕

【法师戊】

(20221021)既谈因果,则您和尚所受,乃是其前世所种之因。换句话说,其所作所为及处境,是其因缘果报所致,并非外力决定。

印祖有开示:“天下事皆有因缘。其事之成与否,皆其因缘所使。虽有令成令坏之人,其实际之权力,乃在我之前因,而不在彼之现缘也。明乎此,则乐天知命,不怨不尤,素位而行,无入而不自得矣。”

反观您文中对话,却是攀缘外境。蹉跎了四年光阴。

佛为维护佛法与僧众利益,制未经僧羯磨,不得向未具人说粗恶罪。对于女众制“八敬法”,不得举比丘罪。

您们所作似违佛制。但作为凡夫,事既已发生,好坏与否,当即放下,继续修行。而观您文中所显露,似已成为您的包袱,执着于自己所作对错之争。

观古来祖师大德出来弘法,个人学修到位,因缘成熟龙天推出,自然摄众无数。否则因缘不成熟,效果极差。

【贤佳】

您所说偏于宿命论了吧?可参看《辨破藏密的业果观念》(/posts/p/2403/){编者注:“zhengxinfofa.cn”网站关停时用附件文稿分享,现在用新的网站链接分享}

公开讲说学诚破戒之事,有作僧羯磨法,可参看《举治学诚历程资料之二(2018年群发教界)·(九)》(/posts/p/2163/)。另外可参看《辨破〈僧犯千条罪,不让一俗知!〉》(/posts/p/1819/)、《论说僧人过》(/posts/p/8797/)。

您说“对于女众制八敬法,不得举比丘罪”,是指受逼淫的极乐寺尼不应举学诚罪吗?不妨向比丘说,由比丘在比丘僧团中正式举罪。也可向居士说,请居士援护,乃至报官。具体文据辨析可参看《戒律答疑讨论之六十六·(四~五)》(/posts/p/3727/)。

破邪、显正相辅相成,我随缘随力破邪,不妨您和众多人努力自修,多方共同努力。很多人像您这样劝我,崇重自修者很多,而公开破邪者稀少。看到滥说滥行坏教害人乃至祸国殃民,我不忍心不管。虽然可能“效果极差”,且我“愣头”坚持破邪,不知何时会被禁言,或者有大逆缘障碍而不能再破,但都不妨如印光大师所说:“天下事皆有因缘,其事之成与否,皆其因缘所使。虽有令成令坏之人,其实际之权力,乃在我之前因,而不在彼之现缘也。明乎此,则乐天知命,不怨不尤,素位而行,无入而不自得矣!”

但愿有更多人积极破邪,乃至有关部门大力整治邪说滥行,那么我就可主动息言静修了。

如龚自珍《己亥杂诗》说:“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材。”

《大般泥洹经》说:“若有独处闲居修行头陀九法,乞食少欲,静默禅思,观身经行,亦为人说施、戒、修德行业果报,而不能广宣无畏,亦复不能降化诈伪恶人,当知是人不能自度,亦不度彼,修持梵行独善而已。若复比丘行头陀法兼得无畏,广宣九部——修多罗、祇夜、授记、伽陀、因缘、如是语、本生、方广、未曾有,以化众生,自度度彼,又为人说契经要句,言‘某经所说不蓄奴婢、牛马畜生及不应法物,若当蓄者,非出家法,是人犯制,罢道驱出’,诸犯戒者闻作是说,群党瞋恚害彼法师,彼虽命终,犹能自度,亦能度彼。是故,迦叶!诸优婆塞,若王、大臣,当护持法,亦当降伏‘剃头居士’。……当知护持正法功德无量,我本以不惜身命护正法故,得此金刚不坏法身。”(卷第二)(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12/T12n0376_002.xml#pT12p0866c0704

〔六〕

【贤佳】

附件两篇文稿《论缅甸佛教情况》(/posts/p/10802/)、《论学诚事件的真伪和处治之五》(/posts/p/10783/)涉及佛教邪教化问题,请您看有什么偏差问题。

【居士己】

一篇印祖文钞很契合当下,您破邪亦要有所取舍:

《印祖文钞 l 复林赞华居士书五 S3060》(学习印祖文钞2021-01-18)

https://mp.weixin.qq.com/s/xDL6UQ1vKFovLjWaPw53mQ

(摘录){外道邪说,皆无可虑。所可虑者,僧多不知法,及一班狂僧之妄谓为宏法,而实为灭法。然彼势力甚大,非神通圣人无可如何。光乃粥饭庸僧,既无道德,兼无声望,何能转彼内外魔眷,令其心存正念,不受彼邪说所惑乎?勿道不作论,即作亦无所益。倘彼诸僧俗悉能依佛之言、行佛之行,即彼意欲灭佛之人,观其道行,亦当钦敬不已,加意护持,况其更深远之行为者乎?现在欲护持佛法,莫急于躬行实践,敦行伦常仁义之道,及信愿念佛之法耳。恐汝妄冀光为作文,故特示及无可救药之状耳。惟洞察之。}

缅甸佛教那篇文章、学诚那篇第三部分牵涉政治,分享风险很大,现时的或以后的风险。一旦成文的东西,随时可能因某种因缘被揪出来翻旧帐。我建议法师以后要慎言。法规所限、政治考量、现实局限,靠语言影响什么几乎不可能,但风险系数增加。国际、国内形势都很复杂,对世俗社会而言,世界之大变局,导致经济低迷,战争、疫情、灾难……,要操心、忧心的太多了。这种情况,人们会更多地关注自身的安危、生计,而不是宗教领域的正本清源。

【贤佳】

我依佛教立场本位有理有据诚恳而说,经得起检验,且现今中国总体清明,应是无妨。如《论语》说:“宁武子,邦有道则智,邦无道则愚。其智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现今中国不同于印光大师所处的“邦无道”之时,不妨直抒己智,或可救教利邦。

〔七〕

【贤佳】

附件两篇文稿《论缅甸佛教情况》《论学诚事件的真伪和处治之五》涉及佛教邪教化问题,请您看有什么偏差问题。

【居士庚】

《司马南:“斗争”二字在今天有啥特别含义?舒服日子不是想出来的》(司马南频道2022-10-28)

https://mp.weixin.qq.com/s/Wq2rRWxrIAOTCVREbZ0j7w

《新部长是反腐倒查二十年的倡议者和行动者!接下来宗教界反腐会不会提上日程?我们拭目以待!》(如是道来金刚语2022-10-28)

https://mp.weixin.qq.com/s/uEew_t1c2PgIAaKsae-IhQ

【贤佳】

很好的提示!

〔八〕

【贤佳】

附件两篇文稿《论缅甸佛教情况》《论学诚事件的真伪和处治之五》涉及佛教邪教化问题,请您看有什么偏差问题。

【居士辛】

同样是犯罪,吴亦凡的微博就已经被注销了!可学诚的微博虽然停发,但是依然存在!真是宽大处理!希望“二十大”之后,学诚能公开审理,得到应有的法律处治!

《吴亦凡微博被注销!》(冯筱颖2021-08-02)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06937556753603469

【贤佳】

是的,但愿学诚得到应有的处治,也是对他及其信徒的救治。

〔九〕

【贤佳】

附件两篇文稿《论缅甸佛教情况》《论学诚事件的真伪和处治之五》涉及佛教邪教化问题,请您看有什么偏差问题。

【居士壬】

只需一个依师法和一个金刚地狱,就能屏蔽数不清的“障碍”,“法力”无边。加上积聚的人脉和权力控制术,再来一点表演天赋,伪造形象易如反掌。其人劣迹昭然于世的代价有可能是很多人的法身慧命。

出家人也好,曾经的佛教形象代言人也好,他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举报材料中披露并被核实的劣迹已远超正常人对一位宗教领袖的想象。学诚这么明显且重大的败坏佛教、扰乱社会、残害女性的行为,又没有自首及坦白行为,理应按律从严判决。

佛教传承本就不易,如果面临如此罪行,不能予以司法判决,不能予以开除僧籍,如律僧人还怎样依戒护教?普通民众对佛教是什么感觉和看法?汉地信众对于修行方向上的抉择会呈现怎样的错谬?社会风气和文明会面临怎样的风险?

至于龙泉寺僧团在这件事上表现出的状态,已经令人怀疑僧团自我管理的能力。如此大型寺院的精英僧团,连基本事实都不愿探讨,甚至指鹿为马、摒弃忠良,这样的佛教还能走多远?面对重要是非,不能正常抉择,上行下效,令人扼腕!佛教不应该是表演者和诡辩者的舞台。

关于学诚还俗,不应该仅仅是还俗,司法应该介入此案。前不久有个案子,是业主群里互骂,最后都由司法出面判罚解决了(《业主微信群对骂被判互相道歉!法官: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https://www.sohu.com/a/592647808\_100116740)。司法审判,然后佛协依据审判结果直接开除其僧籍,这样对大众有一个交代,对受害者也是一个保障。这个案件现在好像被鱼骨头卡住了喉咙一样,上不上,下不下的,不明所以。希望政府给予高度重视和深入研究,予以司法判决。

〔十〕

【贤佳】

附件两篇文稿《论缅甸佛教情况》《论学诚事件的真伪和处治之五》涉及佛教邪教化问题,请您看有什么偏差问题。

【居士癸(律师)】

受到惠赐文稿内容启发,引起以下两个角度的浅见:

1.与“刺激–反应”、“事实–评价”、“恶行–惩戒”有关的时空观,和“测不准”暂时状态。

有机的生物或社会组织,在向上发展的时段,往往有自愈、自我修复的本能、功能或保障体系,能够感知所受到的刺激本身是什么,是虫咬还是滑入深渊,能够对各种刺激作出合理的反应;在下行阶段,往往按住葫芦起了瓢,不可控地往无法自愈的崩溃、腐败方向发展。

下行的过程可能是一个加速度的过程,有意识的恶行,作为一种极端的刺激,可能在下行阶段找到更为适合的环境、自然或能制造更多逃脱的机会。好比,一个人年轻时代怎么折腾不知道累,而年过六旬,可能因为一个流感送了命。龙泉寺的情况,不亚于一次“新冠”疫情的流行。

有恶行,应予惩戒、回归正义,是超乎个案的常理、公理;个案事实的认定,又常常充满对常理的违背,以至于多到无法理清、辩驳,貌似各方预设立场,或顶着装睡的标签。

人多的场合、社会的领域,对事实认定本身的分歧,换一个角度,也是群体乃至全社会对于基本事实的测不准。其原因主要不是微观世界的“测不准原理”,而是无法协调作为优先适用的上位规则的公理、常理的逻辑次序,以及因为预设立场、争取潜在利益的干扰。

全社会对基本事实尊重的程度,与上行或下行的状态有关,也与给定时间和空间内有控制能力的这部分力量对刺激反应的预判有关,包括对利益格局变化的预判。

对基本事实“测不准”的暂时状态,与整体场域中有能力决定走向的力量,以及各方无法控制的整体走向有关。

2.基于指控与辩护的现状,按照司法领域通识能够明确的初步结论。

无论是基于指控,还是辩护的立场,在司法领域的个案中,可以明确以下判断:

强奸罪的行为构成可以分三个种类(层次):(1)基于暴力强制达成受害人服从(这是公众一般没有歧义的理解:受害人在行为、认知和意见方面表现为明显的拒绝和反抗,仍然遭到侵犯);(2)基于威胁(高度可能性的危险和恐惧使得受害人服从:尽管在认知和意见方面看不出来行为当时有拒绝和反抗,但基于客观状况显示的加害人的威胁言语、力量对比,使得受害人不敢拒绝和反抗,之后受害人在条件准许的情况下报警);(3)基于其他手段迫使受害人服从(哪怕表面上看起来是自愿的:受害人在认知、意识表达,乃至行为方面均看不出来有拒绝或反抗的外在特征,但基于司法实践能够认定属于违反性自主的侵犯行为)。

按司法领域通说,上述“其他手段”包括:“强制性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其他手段有:用酒灌醉或者药物麻醉的方法强奸妇女;利用妇女熟睡之机进行强奸;冒充妇女的丈夫或者情夫进行强奸;利用妇女患重病之机进行强奸;造成或利用妇女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进行强奸;假冒治病强奸妇女;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等等。”

学诚的做法,脱离佛教,就其“藏传”的理解或解释,至少可归属到“利用迷信奸淫妇女”。

加害人的三种行为表现,表现为一种犯罪学意义上演化递进的规律:

在外在方面,表现为以下特征:从简单偶发向持续性、复杂化方面的发展,从简单偶发的纯粹暴力行为方式,向节省犯罪暴力成本、便利犯罪实施、增加受害人恐惧、防止受害人反抗、难以获得犯罪证据、增加隐蔽性,以及更容易逃避惩处的发展。在此过程中,加害人在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总是倾向于选择“违法成本较小”、较隐蔽的作案手段等更容易使犯罪行为存续的自我发展策略。

在内在方面,表现为以下特征:由浅表恶性向邪恶累积方向的发展,从个体恶性向组织化、体系化、自我合理化的发展。

通过以上梳理,可以看到罪恶本身具有如病毒传播与延续的自身规律,“高级”阶段的犯罪行为因为其持续时间长、主观恶性深、隐蔽性强(甚至犯罪职业化)、危害性大、影响深远等特征而应当被深刻揭批和查处,才有可能公平处理,有效补偿受害人,有效警示和预防,使得正义不会太迟到。居于显赫位置的犯罪嫌疑人应予从重追究,不仅是古代正义的延续(“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也是现代法制的要求(监守自盗,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唯有如此,方可在最后一道防线上筑牢大坝,防止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十一〕

【贤佳】

附件两篇文稿《论缅甸佛教情况》《论学诚事件的真伪和处治之五》涉及佛教邪教化问题,请您看有什么偏差问题。

【居士子】

2018年,您和贤启法师对学诚的揭发,无疑对当时的中国佛教界投下了“震撼弹”和“照明弹”,这就是极黑暗时有光明的实证。如果不揭批学诚,恐怕现在的中国佛教界的坏法现象会更触目惊心!

当前,“魔强法弱”是事实,前几年揭批学诚的余温仍在,揭批效果仍在持续发酵,我个人认为已非常不错了!只要源源不断地有更多护法护教四众弟子加入,揭批学诚就不怕等不来事件的拐点!我一直坚定地认为这只是时间问题。

〔十二〕

【贤佳】

附件两篇文稿《论缅甸佛教情况》《论学诚事件的真伪和处治之五》涉及佛教邪教化问题,供参考资鉴,也愿听您的看法。

【居士寅】

这几天偶尔有想到此事,但一直没有什么想法。过去也曾想象过如何推广佛法、如何让佛法流传,但有时想到佛陀对佛法的预言——总是朝向末法,就觉得有点无力。我想,这个问题对我来说太大了,想想只能努力先让自己有基本成果,能于佛法得决定信,才能谈如何发扬正法了。

【贤佳】

“佛陀对佛法的预言——总是朝向末法”,这是局域短时的。宽广来看:弥勒菩萨正在兜率天讲法,正法炽然。不久(几百万年)之后弥勒菩萨降生人间成佛,正法大兴。何况还可能有他方世界净土。有此信解,自然不会沮丧。即使觉得遥远,也不妨当下以经为则、以戒为师,理智思察,少欲知足,积极行持五戒十善,随缘随力转化他人,自然身心安稳喜乐。末法时代,重视戒善,栖心净土(包括兜率内院),安稳、光明自在其中。

如《佛说阿难问事佛吉凶经》说:“夫人得道,皆从善生,经戒自御心身口。善为大铠,不畏刀兵;善为大船,得渡河渊。有能守信,室内和安,现世有庆,福追自然。行之得报,非神授与。若人不信,不持经戒,后生转剧。善恶逐人,如影追形,勿作狐疑,自堕恶道,求脱良难。谛信不犯,所在常安;佛语至诚,终不欺人。……为佛弟子,虽有因缘,持戒勿犯。诚信畏慎,敬归三尊,孝事二亲,内外谨善,不念诳佞,心口相应,善权方便,进退知时。……戒德之人,道护为强,诸天龙鬼神无不敬伏;戒贵则尊,所往常安。不达之者,自作障碍。善恶由心,祸福由人,如影追形,如响随声。天无不覆,地无不载,戒行之德,福应自然。天神拥护,感动十方,与天参德,功勋巍巍,众圣嗟叹,难可称量。智士达命,没身不邪,善知佛敎,可得度世之道。”(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14/T14n0492a_001.xml#pT14p0753a2408

《遗教经》说:“自利利人,法皆具足,若我久住,更无所益。应可度者,若天上、人间,皆悉已度。其未度者,皆亦已作得度因缘。自今已后,我诸弟子辗转行之,则是如来法身常在而不灭也。”(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12/T12n0389_001.xml#pT12p1112b0701

【居士寅】

感谢鼓励与开示!看到世尊所言“其未度者,皆亦已作得度因缘”,真是令人有一种比较放心的感觉。

【贤佳】

共同信仰,共同努力!

Comments are closed here.


分享这篇文章:

上一篇
学诚状况核实并论教法之二
下一篇
劝谏曹德旺